青岛能源集团
供热报装(新建住宅)指南
(一)办理依据
《青岛市供热条例》及相关规定。
(二)办理条件
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完成供热配套备案合法项目。
(三)申请材料
无。
(四)办理环节和时限
1.受理申请(4个工作日);
2.验收通热(2个工作日);
备注: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热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五)办理成本
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92元的标准缴纳配套费。
(六)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青政办发【2020】1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
2.收费标准: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92元的标准缴纳配套费。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规划配建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从热源厂、站(含热源本体)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或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的建设,老式串联供热系统改并联系统的公共立管改造,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七)申请方式
1.青岛市民中心(四楼T21市政公用服务),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
2.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青岛政务网(政务服务→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爱山东青e办(企业服务-工程建设一网申报)进行线上申请。
(八)咨询电话
青岛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
(九)有关说明
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